酒钢宏兴:酒钢宏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05 17:49:4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申请借款的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关于接收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一致认为: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以委贷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系为支持公司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及科研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萍、田飚鹏、刘朝建
2025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