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6:27:21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3
声 明......5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程序......6
二、本次授予情况......7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8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9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10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科瑞技术、公司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限制性股票 指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激励对象 指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股票
有效期 指 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
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的期
间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每股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单位价格
限售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的时间段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证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科瑞技术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二)授予对象: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
(三)激励方式: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17.82 万份,授予限制性
股票合计 58.91 万股。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63 元,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42 元。
(七)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数量 占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股
类别 (万份) 期权总量的 本的比例
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104 人) 117.82 100% 0.28%
注:1、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 董事会可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限制 占公司总股
类别 (万股) 性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104 人) 58.91 100% 0.14%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董事会可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