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9:26:45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宁波家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921,9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169,98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1,616.5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80.03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817.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81,616.59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税额 534.98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1,214.6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80.03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
事会和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合计人民币 6,143,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56,113.21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4,392.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392.17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4,385.6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54,392.12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398.6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392.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变更保荐人,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
公司与保荐人兴业证券分别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开户 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初始 截至 2025 年 6 月
开户银行 账号
号 存储金额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宁波镇海支行 574904893510821 10,000.00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94100078801000000727 22,531.07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 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94050078801800001173 15,000.00 0.0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宁波镇海支行 3320021410120100052085 10,023.00 1,879.9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镇海分行 402680309035 26,604.00 0.00
合计 84,158.07 1,880.03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 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绿联”)分别 与保荐人兴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宁波家联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70101250049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2129 64,575.45 92.55
广西绿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来宾分行 613286242648 - 6,290.19
广西绿联生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40500788011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01532 10,000.00 9.43
合计 74,575.45 6,392.17
注:上表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为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截至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