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关于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9:07:06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加担保人事项概述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洲明”)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
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中山洲明预计向买方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人的议案》,本次拟增加公司控股孙公司智慧星洲(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星洲”)作为担保人,与公司、中山洲明一起为符合条件的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仅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增加担保人,原已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度及担保有效期不变。
本次增加担保人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加担保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担保人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智慧星洲(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韶山
成立日期:2024-11-1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塘吓 A1 好达时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深圳市德可科技有限公司 61%的股权,本公司通
过深圳市德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智慧星洲 61%的股权,智慧星洲系本公司的控股 孙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德可科技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电子 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 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慧星洲 2024 年 11 月成立,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498,363.71
利润总额 -40,503.27 -877,320.50
净利润 -40,503.27 -877,320.5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14,676.96 5,569,998.79
负债总额 1,455,180.23 487,822.56
净资产 5,959,496.73 5,082,176.2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智慧星洲为担保人后,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客户分级标准的核心经销商;
2、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4、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智慧星洲为担保人后,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0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或中山洲明或智慧星洲)、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五、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中山洲明、智慧星洲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4、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公司在原担保额度内增加担保人,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业务的需求,促进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在已审批额度内增加担保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人事项,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9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989.2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217,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2,689.6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3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8,678.8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77%,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28%。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已与客户安徽黑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黑洞”)及其连带责任人调解,自双方调解确认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黑洞已向公司还款84万元,剩余645万元代偿款尚未偿还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调解书向安徽黑洞及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继续跟进法律程序,及时回笼资金,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和生产运营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安徽黑洞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相关合同文本;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