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7:52:57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事会、监事” 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删除监事会、
监事相关内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
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
于 2016 年 6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 于 2016 年 6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发
方式设立;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起方式设立;在扬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1000608803135L。 91321000608803135L。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办法同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董事长的 更办法同本章程第一百二十条关于董事长产生及变更规定。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的产生及变更规定。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新的法定代表人。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新增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原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原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
司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 司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6,000 万股。发起 变更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6,000 万股。发起
人认购股数及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 人认购股数及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
示: 示:
序 认购股 占股本 序 认购股 占股本
号 股东名称 数(万 总额比 号 股东名称 数(万 总额比
股) 例(%) 股) 例(%)
1 张文生 5,040 84% 1 张文生 5,040 84%
扬州竟成企业管理 南京小倍一号企业
2 咨询合伙企业(有 600 10% 2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600 10%
限合伙) (有限合伙)
扬州和成企业管理 南京小倍二号企业
3 咨询合伙企业(有 360 6% 3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60 6%
限合伙) (有限合伙)
合 计 6,000 100% 合 计 6,000 100%
发起人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注:公司股东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名称变更为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扬州和成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变更为南京小
倍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起人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出资,出资
时间均为 2016 年 6 月。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448,700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均为普通股。 100,448,700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或者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司或者公司母公司母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但公司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公司实施员工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 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通过。 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承担赔偿责任。 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