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歉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21:15:22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 5%以下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
歉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加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0,451,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2,367,126 股的 4.9794%,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吴加兵先生因对规则理解不深刻,发生了违规减持。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吴加兵先生出具的《致歉说明》,吴细兵先生
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51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859%,吴加兵先生(吴细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6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09%。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合计由 5.1862%下降至 4.9794%。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前次权益变动。
吴细兵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59%,吴加兵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及 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69,83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0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3 年 8 月 18
吴细兵 大宗交易 11.64 1,510,000 0.1859%
日
2025 年 6 月 23
吴加兵 集中竞价 5.3-5.4 39,900 0.0049%
日
2025 年 7 月 22
吴加兵 集中竞价 5.73-5.74 129,936 0.0160%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40,451,22
42,131,059 5.1862% 40,451,223 4.9794% 4.97943%
吴细兵 份 3
及其一 其中:无限
9,209,490 1.1337% 10,112,881 1.2449% 100 0.00001%
致行动 售条件股份
人 有限售条件 40,451,1
32,921,569 4.0525% 30,338,342 3.7346% 4.97941%
股份 23
注:1、2023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前次权
益变动,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吴细兵原一致行动人申得兴投资和吴剑锋未持有公司股份。
2、吴细兵先生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离职后六个月内股份锁定,
其所持 40,451,123 股目前均为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
三、违规减持相关情况说明及致歉、承诺购回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吴加兵先生此次减持应提前披露计划并
停止买卖,存在违规情形。
2、吴加兵先生此次违规减持非主观故意,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
减持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本次操作给公司和市场带来
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吴加兵先生承诺,尽快购回其违规减持的股份共计 169,900 股(以
169,836 股取 100 股的整数倍),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
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且在回购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吴加兵先生今后增、减持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不断加强学习及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规范交易,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5%以下。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