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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7:55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
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8 月 22 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吴国强先生、王华先生、迟慧丽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各项规定与新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为公司的合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
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项列示。
同时,为增强公司财务灵活性,优化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将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百六十条
…… ……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 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年度盈利或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股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策:
…… ……
(四)现金分红条件 (四)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
下述条件: 下述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 (1)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 ……
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五)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公司按
续持续经营; 年度进行分配 ,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
…… 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五)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公司按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 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表决。
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 ……
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 ……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
…… 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 因,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在股 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
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资金的具体用途,且公司需提供网络
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投票的方式,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
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方式表决通过。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在股
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
资金的具体用途,且公司需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
方式表决通过。
三、其他事项说明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均按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新增本条,后续条目序号相应顺延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 14 名,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四川华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 14 名,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四川华体灯业
体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发起设 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
立方式设立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为: 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为:
编 发起人姓名 出资方 出资时间 认购股
号 (名称) 式 编 发起人姓名 份数 出资方 出资时间
1 梁熹 净资产 2012.07. 号 (名称) (万 式
04 股)
2 梁钰祥 净资产 2012.07. 1 梁熹 1416.7 净资产 20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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