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7:17:48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61.7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408,187,414.53
加:募集资金增加额 0.00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35,007,115.21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金额 60,000,000.00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0.00
加: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3,134,284.14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16,314,583.45
其中: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0.00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273,000,000.00
用于购买收益凭证 0.00
活期余额 43,314,583.4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50397288 30,128,330.99
份有限公司 司宣城分行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
182771241938 127,442,762.12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
551907607610306 21,684,963.45
份有限公司 行
SENTAI(THAILAND)CO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232858 35,715,949.74
.,LTD 公司罗勇分行
SENTAI(THAILAND)CO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232825
499,992.86
.,LTD 公司罗勇分行 (泰铢账户)
SENTAI(THAILAND)CO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232847 100,639,206.67
.,LTD 公司罗勇分行
SENTAI(THAILAND)CO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232836
203,377.63
.,LTD 公司罗勇分行 (泰铢账户)
合计 316,314,583.5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合计数包含募
集资金泰铢账户按汇率折算的总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6,000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21,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61,0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3406%)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