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南京新百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7:44:09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 1,346,132,221 股的比例为 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0 月 1 日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6,000,00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出售完成
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尽快安排注销。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全票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和要求,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期间已回购的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 7,000,000股
持股比例 0.5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股东名称
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拟减持原因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的原因、目的和方式: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需要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7,000,000 股变更为 1,000,000 股,持股比例将由 0.52%变更为 0.07%。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