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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6:34:07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5-02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上
午 10: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房产、构筑物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租赁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厂区内的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不含税金额1,009,842.94元,税额50,492.16元,房屋构筑物年租金不含税金额5,497,743.76元,税额274,887.24元。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构筑物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四)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锦鹭”)正在进行针织纱线及绣花用线项目建设,拟为相关项目申请银行借款金额 8,000 万元,由公司和其他股东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承担担保额度为 3,760 万元。
(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季玉栋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5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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