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羚锐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19 17:09:12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85 公司简称:羚锐制药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羚锐制药 600285 羚锐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冯国鑫 毛改莉
电话 0376-2973569 0376-2973569
办公地址 河南省新县将军路666号 河南省新县将军路666号
电子信箱 fengguoxin@lingrui.com maogaili@lingru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5,572,227,469.60 5,016,843,207.73 1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66,393,164.32 3,072,526,287.29 -0.2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99,205,515.81 1,906,007,173.30 10.14
利润总额 551,547,542.75 479,096,650.48 1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385,806.53 413,032,842.54 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42,499,140.75 394,092,027.35 12.28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587,506.75 290,599,216.93 22.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5 13.89 增加0.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6 0.732 14.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4 0.728 14.5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3,8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1.48 121,817,898 质押 26,930,000
有法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1.79 10,169,577 无
018L-CT001 沪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73 9,828,567 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 其他 1.53 8,692,190 无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 其他 1.53 8,680,484 无
二组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 其他 1.46 8,277,779 无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 其他 1.30 7,399,600 无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优质企业 6 个月 其他 1.07 6,081,864 无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其他 1.02 5,800,000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 其他 1.01 5,706,825 无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