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四川路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19 16:18:18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8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2.16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关于提议四川路桥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孙立成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8,由董事长孙立成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16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8,223,684股~16,447,368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9%~0.19%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55943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16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223,68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2.1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16,447,36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
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2.54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11 日为除息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7 元(含
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相应调整为 12.16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1,994,472,880 22.90 1,994,472,880 22.90 1,994,472,880 22.9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6,715,566,605 77.10 6,715,566,605 77.10 6,715,566,605 77.10
通股份
其中:回购专用 0 0 8,223,684 0.09 16,447,368 0.19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8,710,039,485 100.00 8,710,039,485 100.00 8,710,039,485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239,773,354,769.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836,601,917.91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7,238,179,272.82 元,按照本次回购上限 20,000 万元
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0.08%、0.42%、0.19%。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于 2025 年 1 月 2 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
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债券简称
为“24 蜀道 EB”,债券代码为“137192”,换股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至 2028 年 1 月
2 日止;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债券简称为“25 蜀道 EB”,
债券代码为“137194”,换股期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8 年 4 月 21 日止。回购
期间,可能存在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减少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关于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