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8-05 20:38:43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及废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条款内容如下: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
条款号 修改和完善前 修改和完善后
名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股东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第一条 简称“《公司法》”)、《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的 6 个月内举行。 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召开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 (六)独立董事提议召开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及全体
第三条 一以上同意时; 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
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所在城市。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所在城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 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 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及表决程序。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 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根据需要聘请律师对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当根据需要聘请律师对以
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条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第六条 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提议的变更,应征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
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 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
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
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第八条 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
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