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5 18:38:30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0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158,291 扣除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3,752,767 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110,405,52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
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实施股份回购等
事项,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
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数
增加 2,047,235 股至 5,800,00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的调整原则,公司调整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114,158,291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800,002股股份后的股份总
数 108,358,2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08,358,289
股×3 元÷10 股=32,507,486.70 元(含税),实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转增股数÷10 股=108,358,289 股×3 股
÷10 股=32,507,486 股(取整,不四舍五入,下同),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每 10 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32,507,486.70 元÷114,158,291 股×10 股=2.847580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的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 32,507,486 股÷114,158,291 股×10 股=2.847579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47580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1+0.2847579)。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158,291 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3,752,767 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110,405,5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 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121,657.20 元(含税),预计转增 33,121,65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7,279,948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及转增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数增加 2,047,235 股至 5,800,002 股。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的调整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158,291 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5,800,002 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108,358,2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32,507,486.7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2,507,486 股,实际分
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800,002 股后的 108,358,2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4,158,291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146,665,777 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 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 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07 谢力书
2 08*****991 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
七、 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3,758,000 38.33% 13,127,400 56,885,400 38.7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400,291 61.67% 19,380,086 89,780,377 61.21%
三、总股本 114,158,291 100.00% 32,507,486 146,665,777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 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2.45 元/股。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 146,665,777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
公司每股收益为 0.85 元。
九、 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4 楼
2、咨询联系人:付龙君
3、咨询电话:021-51866509
4、传真电话:021-60833568
十、 备查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