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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1 16:50:39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 定本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工作机构,按相关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
员,并保证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 第二条 公司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
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6]107 号” 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6]107 号”文批
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沈阳市工 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在沈阳
2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营业执照号:2101001104307。公司现持 照,营业执照号:2101001104307。公司现
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2434900759。 912101062434900759。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3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4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5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7 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8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焦氯碱化工
新材料,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创新赢得客
户的信赖和选择,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
受人尊重的世界一流综合解决方案提供
商;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采取先进 为环境友好,绿色循环的典范,为社会、
的技术和管理办法,加速企业改造,推 客户、股东、员工创造更大价值。秉持“科
进技术进步,开发新产品,扩大出口能 学至上”理念,践行“绿色、低碳、循环”
9 力,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发展为外向型 的可持续发展观,坚持“以全球化和差异
企业,为东北老工业基础的振兴与发展 化竞争为引领,以创新和卓越运营为支撑,
作贡献。 以质量和成本领先为保障”的发展战略,
推动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新应用拓
展和新业态培育,实施由单一产品向产业
链升级,由提供产品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升级,由传统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企业
升级,矢志建设科技驱动的世界一流化工
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危
次氯酸钠溶液(10%);二氯乙烷;硫酸 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三类
(75%);氢氧化钠溶液(30%,32%,4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
50%);盐酸;液氯生产;化工产品(不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PVC 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润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滑油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工;汽车客货运输;化工技术转让、液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
氯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 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润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 滑油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危险货
10 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咨询服务; 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广;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线路、管 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技
道、电器和仪表安装;防腐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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