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31 19:51:29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537,5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51,4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492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02,537,500.00
减:券商直接扣划的承销费用 51,087,028.30
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 851,450,471.70
减:会计师、律师等发行费用 26,391,101.89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825,059,369.81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68,503.29
减: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 651,633,283.81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13,372.96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2,749,367.79
加:理财收益 8,014,635.06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84,345,219.1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长华化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港 32250198625500002582 100,510,524.04 活期
有限公司 城支行
长华化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市 10527201040020651 1,076,013.03 活期
有限公司 南沙支行
长华化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七天通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市 10527201040020651-3 45,000,000.00
知存款
有限公司 南沙支行
长华化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387670669013000178332 已注销
有限公司 支行
长华化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 512904091110908 851,450,471.70 已注销
公司张家港支行
有限公司
长华化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8112001014100750170 15,512,881.10 活期
有限公司 支行
长华化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科技(连云
有限公司张家港港 32250198625500002915 22,245,801.01 活期
港)有限公
城支行
司
长华化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连云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8112001012900880735 活期
港)有限公
支行
司
合计 851,450,471.70 184,345,219.18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4 年 4 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
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终止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总投资为 5,125.00 万元,其中 4,325.00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 2,000 平方米厂房及装修、购置设备及软件、研发人员工资、技术合作等。截至 2024 年 4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建设与投入,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325.00 万元。
基于公司拟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 4,382.24 万元及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 29,913.54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共计总额 34,295.78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故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实施主体为连云港全资子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建设 8 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 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36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800 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二阶段主要建设 98 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6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实施期:2024 年至 2029 年,分步实施,先建成先投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一阶段预计总投资 331,377.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66,671.00 万元;项目二阶段预计总投资 254,872.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70,581.00 万元。项目合计预计总投资 586,249.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37,25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
(2)2024 年 4 月,公司超募募投项目“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结余资金用途变更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议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长华连云港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超募募投项目“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其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为 16,393.57 万元,其中 8,000.00 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 2#主装置北侧扩建,建设总生产能力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3#成品罐区的新建、2#成品包装车间的建设及 1#主装置新增尾气处理装置等。
2023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试生产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止,“扩建 18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投入
4,961.00 万元,待投入 1,219.0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820.00 万元。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82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3)2025 年 6 月,公司原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