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18:45:29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于 2025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拟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3、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期限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时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4、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若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同时依托市场化定价机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为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核心业务活动,特别是新药研发(包括创新药)的关键环节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并增强公司应对药物研发长周期、高投入挑战的能力。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