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17:46:01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85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963.0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 1,842.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4,2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89.5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170.4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0]479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4,2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年产 20 吨培哚普利、50 吨雷米普利 浙江华海建诚 79,471.63 69,260.00
等 16 个原料药项目 药业有限公司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浙江华海生物 149,422.28 6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55,000.00 52,910.45
合计 283,893.91 182,170.45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0 吨培哚普利、50 吨雷米普利等 16 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131.2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中的4,466.60 万元用于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 6,664.6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6,664.67万元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尚需支付的 2,792.57
万元合计 9,457.24 万元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7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其进行结项。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尚需支付 累计利息 预计节余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的金额 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
① ② ③ ④ ⑤=①-②-
③+④
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4,466.60 2,686.06 820.19 2.73 963.07
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
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将该项目列为募投项目之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约 501 万元,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 963.07 万元(含利息收入)。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前述节余资金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