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8:37:2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融 资租赁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授信单位 担保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
交通银行 连带 限届满之日起计至 《保证合同》(合同编
1 股份有限 责任 全部主债务合同项 号:
140,000.00 公司安徽 下最后到期的债务
省分行 保证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C250627GR3414886)
后三年止
富邦华一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最
银行有限 后一笔债务履行期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30,000.00 公司南京 责任 限到期之日后三年 (合同编号:2507-
合肥国轩 分行 保证 止 788563959-02-G1)
高科动力 华夏银行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任
能源有限 股份有限 何单笔债务履行期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3 公司 20,000.00 公司合肥 责任 限届满日或被担保 同编号:HF06(高保)
分行 保证 债权确定日起三年 2025008)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4 35,800.00 股份有限 责任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合同编号:PSBC34-
公司合肥 保证 起三年 YYT2025061703-01)
市分行
上海浦东 连带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5 85,000.00 发展银行 责任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合同编号:
股份有限 保证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ZB5805202500000020)
公司合肥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分行 满之日后三年止
澳门国际 连带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银行股份 《保证合同》(合同编
6 10,000.00 有限公司 责任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号:6130202507142806C-
杭州分行 保证 三年 1)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
合肥国轩 交通银行 连带 限届满之日起计至 《保证合同》(合同编
7 电池技术 股份有限 责任 全部主债务合同项 号:
20,000.00 公司安徽 下最后到期的债务
有限公司 省分行 保证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C250708GR3418358)
后三年止
中国建设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南京国轩 银行股份 连带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合同编号:
8 电池有限 7,000.00 有限公司 责任 债务人在该合同项
公司 南京江北 保证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HTC320595300ZGDB2025
新区分行 届满日后三年止 N00B)
东亚银行 自债权确定期间届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有 连带 满之日或债务履行
9 15,000.00 责任 (合同编号:
桐城国轩 限公司合 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HFBA25060001-2)
新能源有 肥分行 年
限公司 华夏银行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任
股份有限 何单笔债务履行期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10 10,000.00 公司合肥 责任 限届满日或被担保 同编号:HF06(高保)
分行 保证 债权确定日起三年 2025009)
柳州国轩 桂林银行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有限 连带 日起至被担保的主
11 电池有限 5,100.17 公司柳州 责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合同编号:
公司 分行 保证 日后三年止 051005202514422-01)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连带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12 3,000.00 有限公司 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合同编号:
南通通州 保证 之日起三年 32100520250016128)
支行
江苏东源 浙商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 连带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 同编号:(20604000)浙
13 股份有限 5,000.00 公司南通 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商银高保字(2025)第
公司 分行 保证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00265 号)
中国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有限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每 (合同编号:2025 年中银
14 5,000.00 公司南通 责任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最高保字 15014303801
通州支行 保证 满之日起三年 号)
桐城双港 前海兴邦 连带 自保证合同生效日 《保证合同》(合同编
国轩光伏 金融租赁 责任 起至主债务合同项 号:兴邦金租(2025)保
15 发电有限 28,500.00 有限责任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公司 公司 保证 满之日后三年 证字第(0082)号)
2、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源网荷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前 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邦金租(2025) 质押字第(0082-2)号),合肥国轩源网荷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桐城双 港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全部质押给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为桐城双港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 015)。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