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22 18:21:1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7 月 29 日
北 京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2
议案 1:关于增补唐永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
附件:大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 5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址:http://www.chinaunicom-a.com
会议须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本次会议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特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四、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本次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五、公司建议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于 2025 年7 月23 日上午 12:00
前与公司取得联系。
会议议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9 点整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参会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唐永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其中,
1、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并讨论会议议案
(四)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推选监票人
(六)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议案 1:关于增补唐永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唐永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补唐永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唐永博先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担任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目前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唐永博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大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表决办法。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3.会议推举两位股东代表,与一位监事及律师作为表决统计的监票人,共同负责监督表决、统计全过程,并在表决统计单上签名。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结束后,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和现场投票情况的最终结果。
4.现场参会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单上签署姓名,否则作弃权统计。
5.一个表决事项只能选择一个表决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里打“√”表示。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无效票。
6.自开始对表决单进行统计起,工作人员将不再发放表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