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9:06:43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于具有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助力连接器产业转型升级
连接器是构成电子信号传递交换系统、电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元件之一,在5G通信、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等多个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连接器被明确列为“鼓励类”产业中的“二十八、信息产业”第5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类别,具体归类为“电力电子器件”,这一分类凸显了连接器在国家产业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同时,连接器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对连接器的性能、可靠性和小型化要求不断提高,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连接器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发展。政策扶持的深度与广度为国内连接器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政策引导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在高端市场的份额,从而在国际竞争中逐步打破国外品牌的技术垄断,提升中国连接器企业的全球话语权;另一方面,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型连接器产品的研发投入,聚焦高速、高频、高可靠、高密度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质量,以满足人工智能服务器、云计算、新能源汽车高
压系统、卫星互联网等新兴应用场景对连接器的新要求。
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加码,不仅为连接器行业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更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激发连接器行业的创新活力,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助力中国连接器行业在全球产业链中向高端攀升,从而在全球科技竞争格局中占据更加有利的战略地位。
2、高速线模组产品需求旺盛,产能瓶颈亟待突破
随着国内数字经济基础建设的稳步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断落地生根,市场对于强大算力的需求迅速增长。在此背景下,加速计算服务器在服务器整体市场中的份额日益增加,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现有的连接方式已难以适应加速计算服务器对高速数据传输和稳定可靠连接的需求。在此情况下,高性能连接器——高速线模组应运而生,成为多应用场景下数据高速传输的关键纽带。
根据IDC公司3月31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半年度加速计算市场(2024下半年)跟踪》报告,2024年中国加速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221亿美元,同比2023年增长134%,其中GPU服务器依然是主导地位,占比达到69%,同时ASIC和FPGA等非GPU加速服务器高速增长,占比超过30%。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推广和应用,通讯连接器作为连接器领域的重要分支,为适应高算力需求,迎来了新的增长机遇。
AI计算集群具备对数据超高速计算和吞吐的功能,传统PCB连接方案已很难满足其对超高带宽、超低时延、超低损耗的传输需求。依托“高速背板连接器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高速背板连接器核心技术基础上持续进行迭代创新,2024年,公司成功研制开发出高速线模组产品,掌握了其核心设计技术,并攻克关键制程与工艺技术难题,率先投建了高速线模组的专用生产线,实现了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装机应用。该产品性能上具有低串扰、低回损、低衰减、高可靠的特点,可构建适应不同设备场景的线模组产品,满足了AI芯片集群的柜内互连需求。由于市场需求的迅猛增长,公司目前的高速线模组产能规模已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亟需通过扩大产能来提升供应能力。
3、优化厂房结构布局,提高智能制造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产品结构逐步向线缆组件以及系统化方向升级,现有的生产厂房已逐渐显得空间不足。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厂房3栋,合计8.4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和防务事业部共同使用同一栋生产厂房,为满足生产与仓储的需求,公司还向第三方租赁厂房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在无人机、卫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不断拓展过程中,防务事业部对制造空间产生了更大的需求。公司拟新建生产厂房,防务事业部将单独使用一栋新建设的制造场所,旨在提高防务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以及保密性,并进一步优化前端生产布局,增强产能保障能力。随着批产订单数量的增加以及新业务的持续拓展,防务事业部需要进一步优化产能供给,提升现有生产流程的智能化水平,以此来确保能够按时交付客户批产订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夯实“高速、系统”发展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我国率先从事电连接器研制和生产的核心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从事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自上市以来,公司围绕“高速”“系统”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高速”新品,填补国内中高端连接器、特别是高端连接器产业的空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加大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力度,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
2、扩充公司连接器产能,提升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8,398.58万元、90,363.95万元和109,189.60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52.59万元,同比增长79.82%。随着连接器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拟新增加连接器及组件产线,扩充公司产品产能,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连接器行业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3、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随着国内5G、云计算、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以及国防建设信息化的发展趋势,连接器作为基础元件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助于公司把握连接器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提高连接器产品的交付能力,在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4、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不断上升,需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支持公司经营,进而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快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情况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方法和程序均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公司不存在违反《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