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9:06:2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1-8
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 号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
科技”)编制的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丰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丰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7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丰科技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丰科技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丰科技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璐云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914.892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26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40,319,036.24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835,655.58
元,募集资金净额 571,483,380.6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 截止日余额 存储
存放金额 方式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 1000090007774198 595,865,510.27 81,155.78 活期
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1111300001118682 8,996,403.15 活期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200003297053004 11,700.1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51050165863609003600 2,820,766.42 活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1111300001144784 22,824.69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51050165863609003759 - 活期
合 计 595,865,510.27 11,932,850.20
注 1:上述余额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差异系未到期和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利
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所致。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865,510.27 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83,380.66 元之间的差异 24,382,129.61 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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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103.5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2.6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此次置换已于 2023年度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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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
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9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元
委托方 受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