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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8:20:09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5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2,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32,500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检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 2025 年固字第 A03-9001 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统称《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60 个月,即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到 2030 年 7 月 21 日止。公司为宁德星云检测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
书》(编号:2025 年固保字第 A03-9001 号)。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人民币 12,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德星云检测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0% 800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200
合计 100% 1,000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2024 年度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1.97 14,922.27
负债总额 5,773.86 8,062.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02.91 2,804.55
流动负债总额 4,476.47 7,098.92
净资产 6,498.11 6,859.79
营业收入 4,010.88 897.59
利润总额 1,500.83 252.28
净利润 1,174.77 361.68
或有事项(担保、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3C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宁德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2025 年固保字第 A03-9001 号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被担保人的全部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借款合同》向被担保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因履行《借款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被担保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942.54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均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5 年固字第 A03-9001 号);
2、《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5 年固保字第 A03-9001 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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