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8:34:08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自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8,78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系基于回购方案的实施,相关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回购方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核查对象持股性质变更情况的说明
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核查对象的股份性质变更系其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锁定
期届满后解除限售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上述情况不属于股票买卖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