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20:48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7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吴明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5,260,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800,000 股的 46.13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62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45.2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38,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0.886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38,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84,800,000 股的 0.88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38,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0.8869%。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凡想、宋睿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鲍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19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反对 5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弃权 1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3,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99%;反对 5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35%;弃权 1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6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201,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 5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弃权 8,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9,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57%;反对 5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9%;弃权 8,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197,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 5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弃权 9,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5,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36%;反对 5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01%;弃权 9,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205,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反对 4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弃权 8,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3,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59%;反对 4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11%;弃权 8,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197,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 5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8,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19%;反对 5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1%;弃权 8,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201,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反对 5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弃权 8,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77%;反对 5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32%;弃权 8,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1%。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190,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8%;反对 61,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8,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6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217%;反对 61,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31%;弃权 8,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凡想、宋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