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时间:2025-07-13 16:08:04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大华核字[2025]001100647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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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1-58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 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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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大华核字[2025]001100647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部分回复如下:
问题二、关于营业收入确认和差错更正。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7 亿元,同比减少 83.24%,实现净利润-11.62
亿元,同比大幅亏损。公司在业绩预告披露后,先后两次对 2024 年前三季度多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会计师认为公司在客户管理、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重大内控缺陷。其中,第二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原因包括,玩具原料销售业务收入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以及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向关联客户共青城奇峰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城奇峰)销售硅片单价高于市场价,对交易价格不公允部分收入进行冲减,上述事项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 4,698.98 万元、1,184.14 万元。前期信息披露中,公司并未将共青城奇峰列为关联方。
请公司:
(1)再次核实前期对我部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营业收入确认、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明确与各方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并补充说明前期回函中与客户约定结算周期和实际账期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虚构业务循环、不当确认收入的情形;
(2)具体列示与共青城奇峰开展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销售内容信用政策、结算方式、货物交付及回款情况,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的判断依据,会计差错更正的准则依据和具体财务数据影响,并说明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
(3)补充披露玩具原料销售业务的交易背景业务模式、主要交易对方情况和交易内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会计差错更正的准则依据和具体财务数据影响;并确认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致性,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同类营业收入需更正的情形;
(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补充披露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并全面梳理报告期内各类业务开展和收入确认情况,根据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逐一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1)再次核实前期对我部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营业收入确认、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明确与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并补充说明前期回函中与客户约定结算周期和实际账期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虚构业务循环、不当确认收入的情形;
1、公司营业收入 2024 年披露金额与业绩预告披露金额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4 年年报金额 2024 年度业绩预告金额 差异
光伏业务 24,159.71 87.17% 26,546.80 76.28% -2,387.09
玩具业务 3,554.41 12.83% 8,255.35 23.72% -4,700.94
合计 27,714.12 100.00% 34,802.14 100.00% -7,088.02
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营业收入为 27,714.12 万元,业绩预告问
询函披露的营业收入为 34,802.14 万元,差异金额为 7,088.02 万元,收入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或具 2024年年报收 业绩预告
业务板块 体业务 合同内容 入金额 问询函收 金额变动
入金额
一道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 硅片销售 6,930.24 8,070.52 -1,140.27
司及其子公司
光伏业务
共青城奇峰新 硅棒销售 1,994.40 3,178.54 -1,184.14
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广东敦临
玩具业务 新材料科技有 ABS 塑料销售 50.51 4,749.49 -4,698.98
限公司等 29
家客户
收入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对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收入冲减 1,140.27 万元
豪安能源对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能源”)销售的硅片因产品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由豪安能源提供一定数量的硅片进行补偿,豪安能源将补偿的硅片确认了收入。后经会计师核查,该部分补偿片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对共青城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冲减 1,184.14 万元
2024 年度,豪安能源与共青城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城奇峰”)开展了光伏产品的销售业务,双方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合计为 3,178.54 万元。在后续的年报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通过内部核查发现,共青城奇峰的实际控制人熊强与豪安能源原实际控制人张忠安存在近亲属关系,通过将豪安能源出售给共青城奇峰的销售价与同期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的价格对比,对共青城奇峰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期非关联方价格。同时豪安能源在对共青城奇峰销售发货时,直接发往共青城奇峰的下游客户,豪安能源对共青城奇峰的销售金额为 3,178.54万元,共青城奇峰销售给下游终端客户的销售金额为 1,994.40 万元,豪安能源对共青城奇峰的销售金额与共青城奇峰对下游客户的销售金额相差 1,184.14 万元,由于豪安能源对共青城奇峰的销售与共青城奇峰对下游客户的销售的时间比较接近,交易价格不公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综合考虑了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对交易价格不公允部分的收入进行了冲减处理,冲减金额为1,184.14 万元。
3)对玩具业务原材料贸易业务按净额法冲减收入 4,698.98 万元
潮汕地区中小规模的玩具生产企业较多,ABS 塑料作为生产玩具的主要原材料,对 ABS 塑料存在一定需求。由于供应 ABS 塑料主要是一些大型化工企业,以上中小规模玩具生产企业直接向化工企业采购难度较大。广东邦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宝科技”)凭借其在潮汕地区的市场影响力与专业能力,被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与漳州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授予潮汕地区代理商的资质。基于此,潮汕地区客户若需采购化工企业生产的 ABS 树脂原料,需通过邦宝益智进行采购。
在该原材料贸易业务中,邦宝科技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进行采购,由销定采,销售价在采购价基础上加一定的费用,采购和销售时间比较接近,基本由供应商直接发往下游客户,公司不直接控货或控货时间较短,该类交易具有瞬时性,公司没有实质控货过程,不承担存货毁损和价格变动风险,公司实际在该类业务交易中承担代理人的角色,对该类业务应该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2024 年度公司对该类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4,749.49 万元,结转成本 4,698.98 万元,按净额法调整冲减收入金额为 4,698.98 万元。
2、列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情况
(1) 公司光伏业务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
本次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相较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问询函”)中关于光伏业务前十大客户相关信息的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业绩预告信息 2024 年年报信息 变动
2024 年 其中:
2024 年度收 其中:第四季 2024 年末 2024 年度收 其中:第四季 度收入 第四季 2024 年
客户名称 客户 客户排 度收入确认 2024 年末应 度收入 末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