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20:22:54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本次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其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聚焦于推动公司创新与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基层技术及业务骨干,旨在巩固公司在存储解决方案、主控芯片设计、先进封测及测试设备开发等核心技术领域的竞争力与人才优势,深度绑定核心骨干的长远利益,充分激发其潜能、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确保公司技术攻坚与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