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19:49:09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
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294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6、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计划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授予该 4 名激励对象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进行作废、对授予该 4 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8 万份进
行注销。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3 人调整为 29 人,原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3 人调整为 29 人。
2、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45.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106.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部分)。
综上,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6 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4.4 万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存在的第一个归属/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因此,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