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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太能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18:55: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太能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太能转债”债券持有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29.5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太能转债”)。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太能转债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太能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集适用简化程序的“太能转债”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27108.SZ
(三)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5 年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可转债存续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31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9,500,000
张(2,950,000 手);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
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3.00%。
5、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3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3 月 27 日)止。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太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17:00 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4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即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华泰
联合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华泰联合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太能转债”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附件 3,以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50)、《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结束,异议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未收到任何书面或电子邮件异议。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附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太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六、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可、孙轩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邮箱:project.tyn@htsc.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邮编:100032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太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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