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告时间:2025-07-10 19:12:26
福能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2025年6月
30日收到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公司,)转来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5】187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按照该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基
于福能股份公司对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福能股份公司已执行
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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