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红四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8:19:07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3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
A 座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6,057,3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406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原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5,916,183 99.9279 94,100 0.0479 47,080 0.024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 195,473,297 99.7020 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陈国庆先生为公
2.02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95,474,784 99.7028 是
立董事
选举罗斌先生为公司
2.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95,464,731 99.6977 是
董事
选举王吉锁先生为公
2.04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95,466,765 99.6987 是
立董事
选举沈项明先生为公
2.05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95,526,404 99.7291 是
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马友华先生为公
3.01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95,466,087 99.6984 是
董事
选举夏旭东先生为公
3.02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95,506,613 99.7190 是
董事
选举魏朱宝先生为公
3.03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95,470,487 99.7006 是
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变更注册
1 资本、取消监事 916,183 86.6479 94,100 8.8994 47,080 4.4527
会、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并
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选举陈勇先生
2.01 为公司第四届 473,297 44.7620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陈国庆先
2.02 生为公司第四 474,784 44.9026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罗斌先生
2.03 为公司第四届 464,731 43.9518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王吉锁先
2.04 生为公司第四 466,765 44.1442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沈项明先
2.05 生为公司第四 526,404 49.7846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马友华先
3.01 生为公司第四 466,087 44.0801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夏旭东先
3.02 生为公司第四 506,613 47.9128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魏朱宝先
3.03 生为公司第四 470,487 44.4962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和累计投票两种类型议案,所有议案均审
议通过。
2、上述三项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冉、阮翰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