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6:56:36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5-038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32,000,000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705,297.92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 募集资金 实施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投入进度(%)
金金额
号 用途 主体 总额(调整后)(1) (3)=(2)/(1)
(2)
年 产 1.8
万 吨 高 端
1 公司 368,705,297.92 300,090,868.60 81.39%
特 种 石 墨
碳材项目
合
- - 368,705,297.92 300,090,868.60 81.39%
计
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平顶山东方碳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61186807565 50,038,537.38
股份有限公司 司宝丰支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707021019200233224 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华鹰支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101013201672068 21,529,668.64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平顶山新华区支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904314210803 32,116.80
股份有限公司 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5555000000941901 32,680.32
股份有限公司 司郑州纬五路支行
合计 - - 71,633,003.1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下游光伏新能源和其他行业客户需求放缓。为了使“年产 1.8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的情况下,预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原因,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营运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已归还前次暂时补流的 募集资金。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
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