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5:56:09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提供担保额度 6,500 万元。
审批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04 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华西热电为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协恩先生、董事金亚洪先生、财务总监吴雅清女士在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华西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302.53 75,234.48
负债总额 45,994.55 34,227.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307.98 41,007.01
项 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9,404.24 86,587.24
利润总额 1,734.62 8,240.66
净利润 1,300.96 6,360.56
5、经核查,华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4、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10 日止
5、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华西热电)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84,902.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
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