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监事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08 18:48:3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8.8 万股;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剩余 303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18.35 万股进行作废,本次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7.15 万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7.15 万股。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