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卓越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8 17:49:44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
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厂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林春根、罗敏健、陈文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成员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发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认竞价结果后及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
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该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
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
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更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募集资
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