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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一博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公告时间:2025-07-01 18:03:47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新章程) 修订前(原章程) 修订依据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根据《上市
第一条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引》修订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第二条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市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
第二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引》,原章程
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 (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 第二条、第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为 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营 三条合并。
914403007466471694。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为 914403007466471694。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第四条 公司于 2022 年 8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按实际批文
20,833,334 股,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民币普通股 2,083.3334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深圳 日期更新
上市。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改变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Edado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Edado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 未改变
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 11F,邮政编码:518051。 道 9819 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 11F,邮政编码:518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536,201 元。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001 万元。 根据实际情
况更新

根据《上市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公司章程指
引》修订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法》修订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根据《公司
第九条 意相对人。 法》新增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款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 根据《公司
第十条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法》删减条
责任。 款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第 十 一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根据《上市
条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章程指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其他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引》修订
人员。 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 十 二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根据《上市
条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 公司章程指
第 十 三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员。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 引》修订及
条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拆分条款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运用股份制经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运
第 十 四 济组织形式的优良机制,发挥各发起人的优势,使公司不断发 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机制,发挥各发起人的优势, 未改变
条 展,为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使公司不断发展,为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
会经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第 十 五 的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的 电子产品的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未改变
条 购销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通讯产品、数码产品、收银 电子元器件的购销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通讯产品、
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及销售。 数码产品、收银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及销售。
第 十 六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未改变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上市
第 十 七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公司章程指
条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引》修订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十 八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根据《上市
条 1 元。 人民币 1 元。 公司章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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