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H股公告(关连交易)

公告时间:2025-06-30 18:57:18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 天 绿 色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56)
关连交易
LNG购销合同
董事会谨此宣布,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与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购销合同,据此,新能供 应链将向曹妃甸公司供应不超过10,553,245立方米(约7,538吨)LNG用於2#、6#两座储罐投产调 试,预计交易总金额(含税)最高为人民币37.689百万元。
新能供应链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北建投为持有本公司48.95%股权的控股股东,并直接持 有曹妃甸公司29%的股权,因此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 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本次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 条)超过0.1%但低於5%,故本次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 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会谨此宣布,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与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购销合同,据此,新能供应链将向曹妃甸公司供应不超过10,553,245立方米(约7,538吨)LNG用於2#、6#两座储罐投产调试,预计交易总金额(含税)最高为人民币37.689百万元。
I. 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日期: 2025年6月30日
订约方: (i) 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及
(ii) 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
购销气量及交付: 根据购销合同,新能供应链将向曹妃甸公司供应不超过10,553,245立
方米(约7,538吨)LNG用於2#、6#两座储罐投产调试,具体数量以实
际交付为准。
新能供应链应按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价格於2025年7月1日在河北新
天唐山LNG接收站指定储罐内交付LNG。在新能供应链出具的《关於
交付液化天然气资源的函》送达曹妃甸公司时,认定交付完成,相关
货物的损失风险、所有权及相关安全责任由新能供应链转移至曹妃
甸公司。
价格及定价基准: 新能供应链根据购销合同向曹妃甸公司供应的LNG的价格为人民币
3.5713元╱方(不包含接收站使用加工费用)。该价格乃参考2025年
7月上半月东北亚现货到岸价格(JKM)12.338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而
定。本公司预计本次交易总金额(含税)最高为人民币37.689百万元。
曹妃甸公司应於2025年7月1日前向新能供应链预付人民币37.689百万
元,双方在实际交付後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期限完成最终结
算。预付款与实际应付金额有差额的,在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多退
少补。
II. 进行本次交易的原因及裨益
本集团透过曹妃甸公司投资开发唐山LNG项目及配套外输管线项目。目前,唐山LNG项目一阶
段工程已投产运营,二阶段一期2#、6#储罐需要采购LNG以开展投产调试。本次交易一方面能
够有效保障LNG气源采购、储存、外输、销售等业务顺利开展,加快构筑本集团天然气供应链
一体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能够确保唐山LNG项目二阶段一期4座储罐及时完成安全设施竣工
验收工作,有助於唐山LNG项目开展合规运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购销合同乃本集团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而
合同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III. 上市规则的影响
新能供应链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北建投为持有本公司48.95%股权的控股股东,并直接持
有曹妃甸公司29%的股权,因此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
第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本次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
14.07条)超过0.1%但低於5%,故本次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
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於曹欣博士、秦刚先生、王涛先生及张旭蕾博士於河北建投任职,谭建鑫先生於曹妃甸公司
任职,彼等已就批准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回避投票。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董事於本次交
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故并无其他董事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案回避投票。
IV. 一般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是华北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之一,经营范围包括:(i)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
气、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等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投资;(ii)投资开发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及(iii)新
能源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新能供应链
新能供应链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作为完善天然气购、储、输、销一体化而打造的专业天
然气销售平台,主要依托唐山LNG项目及配套外输管线项目从事管道气、 LNG销售业务,承担
唐山LNG接收站天然气资源分销任务。
曹妃甸公司
曹妃甸公司於2018年3月22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其主要投资开发唐山LNG项目(共三阶段)、
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和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
项目(宝坻-永清段)。
曹妃甸公司由本公司、河北建投及曹发展分别持有51%、29%及20%的股权。河北建投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主要从事能源、交通、水务、商业地产等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省支柱
产业的投资与建设。曹发展由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00%的股权,而曹妃甸国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及间接拥有100%的股权。曹发
展主要从事曹妃甸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及城市运营职能。
V. 释义
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曹妃甸公司」 指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曹发展」 指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指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0年2月9日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和A股分别於联交所主板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关连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与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与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河北建投」 指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国有独
资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新能供应链」 指 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购销合同」 指 新能供应链与曹妃甸公司签署的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的《液
化天然气购销合同》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与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本次交易」 指 购销合同项下由新能供应链向曹妃甸公司提供LNG的交易
承董事会命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谭建鑫
执行董事及总裁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年6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曹欣博士、李连平博士、秦刚先生、王涛先生及张旭蕾博士;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谭建鑫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英军先生、陈奕斌先生及林涛博士。
* 仅供识别

新天绿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