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8:52:49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5.00 至提案 9.00、提案 27.00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9.00、10.00、11.00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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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 19 号劲嘉科技大厦 19 楼董
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533,721,181 股,占公司扣除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37.74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17,414,54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36.59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2 人,代表股份 16,306,641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1.1532%。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5 人,代表股份 16,343,741 股,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1.1559%。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部分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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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41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4%;
反对 2,7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5%;弃权5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6,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666%;反对 2,7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310%;弃权 5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24%。
提案 2.00 《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430,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5%;
反对 2,7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5%;弃权5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53,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69%;反对 2,7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003%;弃权 5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8%。
提案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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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530,389,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8%;
反对 2,7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4%;弃权5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2,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161%;反对 2,7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9955%;弃权 5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85%。
提案 4.00 《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91,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2%;
反对 2,7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9%;弃权5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4,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89%;反对 2,7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444%;弃权 5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7%。
提案 5.00 《关于 202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863,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73%;
反对 3,3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0%;弃权532,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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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2,486,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95%;反对 3,3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3442%;弃权 532,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提案 6.00 《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61,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6%;
反对 2,8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4%;弃权5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84,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53%;反对 2,8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4825%;弃权 50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1%。
提案 7.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2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0%;
反对 2,8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4%;弃权5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4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312%;反对 2,8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4850%;弃权 5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38%。
提案 8.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28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0%;
反对 2,8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3%;弃权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3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21%;反对 2,8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761%;弃权 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8%。
提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89,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8%;
反对 2,8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6%;弃权5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