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2 17:43:3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第一被告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14 个 ATL 的专利被
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已有 3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
中院”)送达的关于 ATL 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 称公司
产品涉嫌侵犯其 ZL201621440703.7 号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 ATL“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
偿 ATL 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10,000,000 元;公司
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 12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 561243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 ATL 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诉专利 ZL201621440703.7 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 01 民初 1650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 271800 元,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221800 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81800 元,均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与 ATL 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14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
法院判决无效,已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已有 3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已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 ATL 的起诉,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