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9:19:22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5,901,943.2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4,450,019.6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72,716,972.97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65,467,659.5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7,249,313.43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0,889,890 股,派发现金红利39,981,814.29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966,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3.883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
本公司总股本为 102,966,3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3,856,19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766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83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3.4947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 (%)
限售流通股 54,302,579 52.74% 16,290,774 70,593,353 52.7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 (%)
无限售流通股 48,663,721 47.26% 14,599,116 63,262,837 47.26%
总股本 102,966,300 100% 30,889,890 133,856,190 1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3,856,190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59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联系人:郭成文
电话:0512-63370699 传真:0512-63378936
九、备查文件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