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6-09 19:58: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外,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