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黑龙江顺霆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8:26:3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3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顺霆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资金成本,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全资下属企业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江湾”)拟作为承租人,以其旗下团结风电场的风力发电设备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 10 年,并以团结风电场电费收费权第一顺位质押,珠海港昇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顺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顺霆”)将其持有的方正江湾 100%股权进行质押。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MA1BF2R67D
4、注册地址:方正县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产业孵化中心 302 室
5、注册资本:7,3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宋磊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黑龙江顺霆持有方正江湾 100%股权
9、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电的销售。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方正江湾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100% 10%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9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83.38%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黑龙江顺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
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5,353,835.78 287,099,664.43
负债总额 338,344,989.92 208,744,164.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6,247,864.92 26,343,663.7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008,845.86 78,355,499.56
营业收入 35,195,359.12 7,837,162.09
利润总额 368,357.11 1,345,338.40
净利润 223,616.97 1,177,171.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方正江湾以其旗下团结风电场的风力
发电设备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昆仑租赁开展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2,000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以团结风电场电费收费权第一顺位质押,黑龙江顺霆将其持有的方正江湾 100%股权进行质押。
(二)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以及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
(三)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在下列情况下消灭:承租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以及其他义务的或质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的。
四、董事局意见
黑龙江顺霆为方正江湾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风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70,716.3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8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0,439.7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27.24%;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质押合同。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