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06 19:45:44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3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7.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
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4 月 19 日和此股东会通知同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1。
3.特别说明
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8 点 30 分至 17 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王贺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
附件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为 11,921,105,495.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 5,511,317,168.70 元;本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779,287.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4,937,243.24 元。上述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实。
四、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目前股本 3,309,623,844 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10,259,834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4)。
六、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制度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且诚信记录良好,
能够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可靠保障。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高管负责与该事务所进行价格谈判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事项背景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