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18:11:54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3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4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951,260 股。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
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公司收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9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 年 8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年 8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 月 2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39)。
(五)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3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秀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43)。
(八)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4)。
(十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22 年
度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9 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6),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50,336 股。
(十四)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57,333 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306,271 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57,333 股。
(十七)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306,271 股。
(十八)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7),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863,604 股,公司总股本由 984,176,136 股减少至981,312,532 股。
(十九)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5,800 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十)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5,800 股。
(二十一)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951,260 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7.8%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值水平;2024 年加权平
限售期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4%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
平均值水平;
2024ΔEVA>0。
注:上述指标均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29,912,815.99 元,
对应上述考核目标 2022 年-2024 年营业收入需不低于 396,055,458.65 元、517,869,869.78 元、
645,502,731.70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解除限售期ΔEVA 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核算口径。同行业是指申万行业分类“医药生物-医疗服务”。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21190003 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