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中原内配: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5:43:45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本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压力、新能源规模化挑战以及电力系统灵活性的迫切需求,能源系统改革是必然选择。为响应“双碳”目标,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围绕能源结构转型,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12-23
注册资本 156,631.178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许成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程的研
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集成(或
经营范围 成套)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阳光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阳光新能源是上市公司阳光电源(股票代码:300274)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阳光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甲方: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1.1源网荷储风电一体化项目。为提升甲方绿色电力消费量,降低甲方用能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甲乙方一致同意以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由甲方提供电力消纳场景,乙方出资在孟州市建设100MW风电(一期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2 氢能装备产业合作。甲方一直致力打造新能源氢能装备制造体系,乙方及其母公司阳光电源在氢基能源投资、氢能装备制造方面一直在加大投入;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择取合适地区,围绕氢能装备制造展开深度合作,乙方协助
甲方氢能装备的制造及市场开拓。
1.3 氢能应用场景。氢能产业发展离不开氢能基础设置的建设及应用场景搭建。甲乙双方计划在河南省内,围绕制氢站、加氢站、氢能车辆应用、传统能源替代、氢氨醇绿色制备、政府订单获取等方面共同合作。
1.4 绿电长协合作。甲乙双方通过签订绿电长周期协议,在除去源网荷储直供电以外,进一步降低甲方用能成本、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驱动能源转型,提高甲方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互惠共赢。
2、权利与义务
2.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方按要求启动源网荷储项目申报工作,由乙方安排技术、商务人员设计相关方案、跟进申报流程。能源合同管理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2.2 乙方在甲方驻地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备案批复、电网接入、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风电项目投资全部资金的筹措。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质量、安全等工作。
2.3 甲乙双方一切经营及建设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办齐所有证照手续。
3、其他
3.1 本协议生效后,一方怠于履行己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的,属于违约,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2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四、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旨在与阳光新能源的战略布局形成互补优势,共同推动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及氢能产业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加快公司能源结构转型,构筑良性互动、绿色发展新格局。

2、本次合作可在有效提升新能源充分利用,落实公司碳减排计划,实现公司产业绿色、节能及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公司将携手阳光新能源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进一步深化氢能领域合作,推进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应用推广,全面拓展氢能全产业链布局。
4、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本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阳光新能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中原内配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