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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8:43:40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1.2040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11%,回购价格为 8.33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130 人。
2、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6,293.20 元。
3、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21.2040 万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一)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21)。
(三)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11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23)。
(四)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8.45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11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36.9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六)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
年11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8.40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5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5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九)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1232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712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82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二)2024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万股调整为2.772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07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四)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5.1784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21.20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涉及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362 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将根据各业绩考核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对应年度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90% 90%>R≥80% R<80%
公司层面标准系数 1.0 0.9 0.8 0
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合计为237.81亿元,未达到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362亿元的80%,因此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1.204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授予股份
已全部完成处置,本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并正式终止。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鉴于公司在本股权激励期间实施了多次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8.45 元/股调整为 8.33 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 8.33 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为1,009.62932万元,全部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公司已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1,009.62932 万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
(2025)第 07779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5年5月27日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113,548,288 股变更为 1,112,336,248 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272, 326 30.29 -1, 212, 040 336, 060,286 30.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76, 275,962 69.71 776, 27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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