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7:24:5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瑞华技术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4 年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包括:
1、督导瑞华技术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2、督导瑞华技术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3、督导瑞华技术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定期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持续关注瑞华技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督导瑞华技术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三会的运作、表决及披露事项,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5、持续关注瑞华技术及相关股东、董监高的承诺履行情况;
6、2024 年度,针对瑞华技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共发表了 7 次独立意见;
7、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瑞华技术在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控制权变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关注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站 魏思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