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23:55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5月15 日(星期四)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15 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15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52,885,42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59%。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2,594,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18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90,29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79%。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79,092,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75,80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1,916,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727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8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78,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78,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85,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75,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83,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75,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83,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022,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022,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1,68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19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7%;弃权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89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6%;反对1,19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8%;弃权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3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4%;反对 103,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3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4%;反对 103,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弃权 5,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7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 6,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79,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6,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853,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3,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61,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1%;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3,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