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8:06:33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4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ST 亚太 ,证券代码:000691)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5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及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并于 2025年 2月 8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23 号)。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
卖流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票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
10 时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
次司法拍卖最终流拍,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未能在原计划的
增持期限(2024 年 9 月 20日至 2025 年 3月 19日)届满前完成股份增持计划,
为了继续履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广州万顺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
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日、2025年 4 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
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诉讼判决生
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判决结果为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常某某的
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
6、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26)。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
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0、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
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47.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
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 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若次一年度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向广州万顺偿还21,385万元(本金)借款,鉴于上述借款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公司与广州万顺积极沟通,并于2025年4月26日收到广州万顺书面函件,广州万顺表示:基于双方合作的信任基础,为支持公司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广州万顺原则同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不行使对子公司股权的质权,但亚太实业需满足有效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实控人仍为广州万顺股东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便于广州万顺能实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需按季度定期提交债务化解进展报告;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须经广州万顺书面认可。
虽然公司与广州万顺进行了友好沟通,但公司若无法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公司依然存在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兰州太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760,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0 股(已将 51,760,995 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行使);累计质押股份 44,757,200 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 86.47%,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5%;累计冻结和标记的股份 41,434,495 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 80.0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如未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所持公司股份被部分或者全部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机关处置,则可能导致广州万顺持有的表决权降低或导致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和巨 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