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签订《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5 16:19:37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签订《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
克奇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和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属于双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事项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2、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伊塞克湖地区垃圾科技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垃圾处理规模预计为日处理2000吨)若顺利实施,将是继2024年公司成功获得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规划垃圾处理规模3000 吨/日)特许经营权、2025年成功签署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垃圾处理规模2000吨/
日)框架协议后,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有助于扩大公司海外固废处理及绿色能源业务版图,在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找到新的突破口,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项目是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的第一个垃圾科技处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绿色供电中心(通过燃烧垃圾发电)、绿色供热中心(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蒸汽来生产热能)和绿色算力中心(使用绿色电力为算力设备供电,以及蒸汽冷却技术来降低算力辅助设备的能耗),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并建成投产,将极大地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并为当地提供绿色电力、热能以及算力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有助于公司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为公司下一步在中亚地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拓展固废处理和绿色能源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4、关于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7、本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的签署概况
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位于吉尔吉斯共和国东部,面积约4.37万平方公里,下辖3市5区。当前,吉尔吉斯政府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合作推动伊塞克湖生态保护,制定了“伊塞克湖可持续发展计划”,同时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于2023年批准了综合性国家计划“2023-2026年保护伊塞克湖及其生物圈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旨在保护伊塞克湖的生态环境,并将其打造成国际旅游度假区(伊塞克湖州卡拉科尔市被美国杂志《康泰纳仕旅行者》列入“2025年25个最佳旅游胜地”清单)。随着当地旅游人次的逐年增加,产生的生活垃圾也随之增加,而垃圾的处理方式依然是传统的露天填埋工艺,已对伊塞克湖的环境产生影响。鉴于此,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明确要求州政府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垃圾处理领域开展合作,在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建设现代化垃圾焚烧厂,并共同实施“伊塞克湖地区垃圾科技处置项目”。
经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戴道国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巴克特别克·杰蒂格诺夫于2025年5月5日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首府卡拉科尔市签署了《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框架协议属于双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事项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
甲方: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驻伊塞克湖州全权代表处
乙方: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范围
双方协商后确定,由乙方实施“伊塞克湖州垃圾科技处置项目”, 其中包括在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绿色供电中心(通过燃烧垃圾发电)、绿色供热中心(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蒸汽来生产热能)、绿色算力中心(使用绿色电力为算力设备供电,以及蒸汽冷却技术来降低算力辅助设备的能耗)。
甲方在乙方提供了实施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双方达成互利条件后,拟启动与乙方签订投资协议与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将根据投资协议中确定的条款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乙方全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技术维护,以及电力、热能和算力的生产和销售,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收入。
在项目设施运营期间,合作框架下,甲方规定乙方有权处置项目设施服务区域内的全部垃圾。除非根据投资协议及其衍生的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终止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投资协议规定的方式保留特许经营权。
2、特许经营期限
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预计长达35年。具体期限将以投资协议(含建设期)确定。在特许权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将就合同延期及其他事宜进行专门协商。
3、本项目的处理规模
本项目垃圾处理规模暂定为2000吨/日。乙方计划按照甲方要求建设两座设施,并分阶段扩建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扩建将根据甲方主体收集和运输的垃圾量进行,以提高处理能力。
垃圾发电项目的具体规模将在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绿色供热中心和绿色算力中心的规模将在后续协议中确定。
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排放标准将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同时,将优先采用具有更高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所有环保标准均须符合国际标准,并不得与其相抵触。
4、项目的建设
4.1 在投资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项目所需土地的使用权,交付土地标准为:权属清晰,已完成拆迁平整,不存在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条件。乙方负责完成所有必要的土地使用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手续相关费用。甲方负责协调与当地居民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互动,并在其权限范围内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互动,协助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若项目建设用地的提供时间晚于约定期限,则特许经营期限将相应顺延。
4.2 甲方协助将项目设施接入现有的市政公用网络,以满足其建设需求。与此同时,乙方承担按照技术规范对接入市政公用网络的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的责任,并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支付接入和使用费用。甲方提供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以确保垃圾、设备和材料顺利运输至项目现场。
5、项目付费机制
5.1 绿色供电中心:垃圾处理费和电力销售价格根据甲方制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确定,并综合考虑总投资、运营成本、税收、内部收益率(税后)和项目实施的相关成本。具体收费标准和电价将在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5.2 绿色供热中心、绿色算力中心: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后续协议中予以明确。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权签订本框架协议,并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签署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乙方承诺妥善履行本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
6.2 甲方在其职权范围内并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法律,向乙方提供协助,协助其获得为项目的准备和实施所需的必要许可证、批文、其他文件和信息。
6.3 甲方规定,自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伊塞克湖州境内产生的所有符合焚烧技术要求的工业和生活废物, 将根据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 运往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承诺乙方享有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区域的垃圾处理专项经营权,并确保第三方无权处理上述区域的垃圾,且保证上述区域垃圾不被运送到其他地区,以确保项目设施的最大负荷运行。
6.4 自项目实施之日起,甲方将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向乙方提供全方面的协助,以确保日均基础废物量的供应。
6.5 甲方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的支持,包括划拨土地、保障道路、供水、供电、互联网和通讯等。乙方承诺按照既定要求建设和运营项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逐步提高项目的处理能力。在投资协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提供现有条件适宜的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作为飞灰储存的辅助填埋场。此外,甲方承诺在项目投入运营前至少两个月,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飞灰处置场地。
6.6 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工程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人员的出入境签证。甲方还将根据劳动和移民政策领域的法律要求,协助确保人员及时出入境。
6.7 甲方承诺在法律及其权限范围内,按照吉尔吉斯共和国最低税收标准,协助乙方
获得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种的豁免。
6.8 乙方有权根据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获得合理收入,且项目产生的属于乙方的收益和利润,乙方享有自由支配和转移的权利。
6.9 乙方负责编制设计概算,签署投资协议等合同文件,并负责项目的建设、投产和运营。
6.10 乙方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在整个协议期限内提供垃圾焚烧发电服务,并根据伊塞克湖州的需求提供供热和算力服务。乙方承诺遵守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定。
7、违约责任
双方有权通过提前三十天发送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框架协议。
8、其他事项
签署本框架协议后,双方承诺立即启动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为明确和完善双方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确保项目的建设、投产和运营顺利完成,双方承诺在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措施签订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以规范项目的建设、投产和后续运营过程。
三、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伊塞克湖地区垃圾科技处置项目(垃圾处理规模预计为日处理2000吨)若顺利实施,将是继2024年公司成功获得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垃圾科技处置发电项目(规划垃圾处理规模3000 吨/日)特许经营权、2025年成功签署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垃圾处理规模2000吨/日)框架协议后,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有助于扩大公司海外固废处理及绿色能源业务版图,在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找到新的突破口,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本项目是吉尔吉斯共和国伊塞克湖州卡拉科尔市和巴雷克奇市的第一个垃圾科技处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绿色供电中心(通过燃烧垃圾发电)、绿色供热中心(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蒸汽来生产热能)和绿色算力中心(使用绿色电力为算力设备供电,以及蒸汽冷却技术来降低算力辅助设备的能耗),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并建成投产,将极大地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并为当地提供绿色电力、热能以及算力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有助于公司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为公司下一步在中亚地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拓展固废处理